並不排斥颱風天還要去加班,反正,就當作多少賺點錢 但是很可惡,非常可惡,超級可惡的是 為什麼加班費沒有乘以1.33跟1.66阿!!! 為什麼加班費沒有乘以1.33跟1.66阿!!! 為什麼加班費沒有乘以1.33跟1.66阿!!! 那我幹麻要去加班?可是不去,隔天去工作又一堆…累死自己 所以還是得去把工作完成,但是不爽的加班費並沒有加錢 然後,很卑劣的是,其實都瞭解很多公司為了節省成本 不是從投保薪資下手省保險費,就是從基本底薪下手省加班費 搞了一堆職務津貼來降低算加班費時的底薪 變的當你加班越多,換算下來的加班時薪卻比平日時薪還要低,超機車!!! 老娘不爽的真的想去檢舉這不符合勞基法的合作社!!!
創作者介紹
創作者 HI,陌生人。 的頭像
miscolo

HI,陌生人。

miscolo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 19 )